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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整治”全力推进 4万平方米广告设施被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31 水母网

  本报讯在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市城管执法局近段时间快速行动,昼夜奋战,全力加快户外广告牌匾和门头字号、占路亭体、非法占路经营三项整治的进度,改善了市容环境和秩序,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

  对户外广告牌匾和门头字号、占路亭体、非法占路经营的整治是我市市容环境和秩序12项整治工作的内容之一,也是我市继“拆违”之后的第二个战役。市城管执法局在整治行动中“先礼后兵”,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向存在违法问题的户外广告设施和占路亭体及报刊摊点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公布了中山路等区域违法设置的约400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设施权属单位,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有1000余平方米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自行进行了拆除。

  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自行拆除的单位或个人,市城管执法局依法组织强行拆除,并与户外广告联合审批办公室将相关设置单位和个人列入了不良记录名单,不再受理其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申请。自5月8日凌晨对重庆路两侧非法设置的大型立柱广告牌进行依法拆除以来,市城管执法和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执法和工程技术人员,动用大型设备,对近万块、约4万多平方米的广告设施进行了拆除。

  在对占路亭体及报刊摊点的整治中,市城管执法局对未按规定整改、拆除、撤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目前已拆除了6个大型信息亭。此外,加大了巡逻力度,定人定岗,对占路报刊摊点做到随见随清,部分重点路段做到24小时在岗整治。

  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市城管执法局不断加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开展了争创城市管理示范路活动。此外,该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坚持规划统一、属地管理、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边规划、边整治、边设置,建立和完善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了非法户外广告牌匾和门头字号、占路亭体、占路经营等行为。(本报记者)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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