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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系”打造“高效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57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刘玉岗,通讯员李德波报道: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察局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绩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反复酝酿,于近日出台并在全系统实施了以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机关执行能力为核心,以强化考核监督为保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水平和工作效能,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的“三个体系”。

  “决策目标体系”是工作目标体系,分别确定各区县、高新区、大企业、市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察局内部各室(厅)的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工作和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和重大决策事项等8项内容。

  “执行责任体系”为量化体系,旨在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全岗、全程的执行责任体系。年初,区县、高新区、大企业、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各室(厅)要把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按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书记、常委、各室(厅)主任及相关人员,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和完成时限。在“执行责任体系”中还包含了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便加强日常监督、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

  “考核监督体系”包含考核评价、表彰奖励和工作创新加分制度等。采取量化考核与评价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控与年底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与年度政绩考核相结合,出台《区县、高新区、大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市纪委监察局各室(厅)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对区县、高新区、大企业和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千分制量化考核,通过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日常监控进行考核评价。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各室(厅)则实行百分制考核。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使纪检监察工作更有章可循,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优劣的评价更加客观公平。通过解决“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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