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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广东与京沪等20个省、市、自治区的交通违法信息将联网共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0: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本月底,广东与北京、上海等20个省、市、自治区的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将实现联网,今年10月,剩余的10省、市、自治区也将实现联网。

  届时,司机无论在全国任何一地交通违法,其违法信息将转递到其驾驶证所属地车管部门,如果司机不在违法地接受处罚,车管部门将锁定其驾驶员档案,使其不能办理交管业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此举对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将起很大作用。

  本报记者张翼华 通讯员汪春洋

  2003年1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外省司机在广东交通违法而没有接受处罚的人数达到28万多人次,平均每天318人次。为何外省司机敢不接受处罚?因为他们认为在广东交通违法不接受处罚,广东的交警部门鞭长莫及,无法左右他们在驾驶证所属地进行年审或换领驾驶证等交管业务,因此有恃无恐,频频违法。不过,这一问题即将得到解决。

  本月底,广东与北京、上海等20个省、市、自治区的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将联网,届时无论在哪儿违章,都将“插翅难逃”。

  广东省内只需6个小时

  就把违法信息传到辖区

  据悉,广东省的这套系统,依托的是在2002年底开通的省内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系统。2000年,广东省交警部门开发成功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当时主要用于对省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后来,经过扩容更新,开发出省内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系统,实现了省内各交警支队、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之间的交通违法信息互相转递。

  司机在广东省内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执法,或是被“电子警察”拍下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都将被处罚地的交警部门录入电脑,在录入数据6小时后,有关违法信息将通过省内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系统,转递到管辖该违法司机的交警部门,系统将自动对违法行为进行扣分。司机如果不接受处罚,那么他的驾驶证档案将被锁定,办理不了相关的交管业务。

  粤22个地级市已联网

  外地违章回广州仍受罚

  家住广州的刘小姐前不久便尝到了这套系统的厉害。她接到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通知她因在江门冲红灯被“电子警察”拍照,要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江门交纳罚款。刘小姐想:我的驾驶证是在广州领的,江门交警奈我何?知情的同事提醒她,如果不赶快到江门把罚款交了,那么以后不仅要交大笔滞纳金,而且办其他交管业务也没门。刘小姐听罢大吃一惊,只好放下工作,专门跑到江门交罚款。

  据了解,广东的这套系统目前已联网22个地级以上市的交警支队,257个县、区、高速公路和直属交警大队,661个交警中队,基本覆盖了全省。本月底,将实现全省所有交警中队联网。届时,司机哪怕是在偏僻地区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其违法信息将很快转递到其驾驶证所属地交警部门。

  各方议论

  “不守法或要坐飞机交罚款”

  对于今年10月全国将实现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联网,有人欢喜有人愁。

  广州交警小陈:以前最怕处罚交通违法的外省司机。给他开“牛肉干”(罚单),他比你还横,说“交警现在不扣证我怕谁”,有的把“牛肉干”揉成一团塞进口袋,有的还当着你的面撕掉“牛肉干”,不把交警放在眼里。现在好了,有了这套系统,对违法司机是很大的震慑。你不接受处罚,那么最终吃亏的是自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市民林小姐:我学车时,教练告诫我开车上路要“四不跟”:不跟外省车、不跟公交车、不跟摩托车、不跟大货车。不跟外地车排在第一位。为什么呢?外省车经常乱开,把交警、“电子警察”不当回事。如果全国都能像广东那样做到异地交通违法不接受处罚,便办不了交管业务,那外省司机开车就会守法。不过,如果全国都联网了,我以后黄金周出省自驾游也要守规矩,不然违法的成本太高了,如果交通违法可能要坐飞机去交罚款。

  从事跨省运输的湖南司机老黄:说实话,我到广东跑运输三四年了,被交警罚过十来次吧,有同行说不交也没事,也就不交了,果真没有事。如果我老家的交警与广东的交警联起网来,在广东违法回老家算账,那我就亏大了。以后开车要留神了,千万不要违法,不然迟早会被罚的。不过我在广东交通违法怎么查呢,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告诉我。

  出台背景

  10月违章信息将全国联网

  上世纪90年代,公安部曾在全国开展过司机异地违章暂扣驾驶证转递到驾驶证所属地的行动,但因为困难重重无法推行下去。此外,一些司机异地交通违章被扣驾驶证、行驶证后,不接受处罚,回到驾驶证所属地,向当地交警部门报告驾驶证、行驶证遗失,要求补领新证。交警部门无法查证其所述真假,只得补发新证。这个问题经常在各级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被提及,各种整治行动不断,但就是解决不了。

  有外地司机当着交警面撕罚单

  去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对交通违法司机一般不扣证,需要罚款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些异地交通违法的司机便钻一些地方交警部门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没有联网的空子,拒不交纳接受处罚。广东的交警在处罚交通违法的外省司机时,有的司机甚至当着交警的面将处罚决定书撕毁。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技术平台。这几年,除了广东开发了省内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系统外,一些省、市、自治区陆续开通了类似的系统。于是,公安部决定将各省、市、自治区的系统联起来,形成一张大网,“网住”那些交通违法后不接受处罚的司机。

  按照要求,这项工作先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4个省、市试点。今年6月底前,北京、天津、广东、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17个省、市、自治区,加上上述4个省、市,实现联网。

  今年10月,剩余的10个省、市、自治区也将实现联网。

  具体措施

  省际之间无法异地交罚款

  据了解,目前省际之间仍无法做到异地交纳罚款,违法司机必须到违法地交纳罚款。但在广东省内,这个问题将得到解决。

  司机可电话查询违法信息

  广东省开发的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系统,有三大功能:一是录入违法信息。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后,当日将罚单内容录入到系统内,该系统自动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方便交警部门有针对性地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作出处罚。系统可对本地司机违法行为自动进行扣分、锁定相关交管业务;对外地驾驶员,将违法信息交换到司机所在地的交警部门,并锁定相关交管业务。违法司机不接受处罚,不能解除锁定。三是查询功能。司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查询违法信息,以后还将开通手机短信查询服务。此外,广东的交警部门在收到外省转来的广东司机交通违法信息后,将根据司机登记的住址送达违法通知书。

  8月起广东省内可汇款交罚款

  省公安厅日前公布了19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规定:今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驾驶员异地道路交通违法,罚款数额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可通过邮政汇款、银行电汇等方式交纳罚款。今年6月,推出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服务,驾驶员向查询台输入车牌号码和车型,即可了解该车在全省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

  据了解,今后广东查询台提供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可能扩大到全国各地。(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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