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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三年 投资者获大庆联谊首笔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0: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历时3年多时间,我国证券市场首例因虚假陈述而被法院立案受理并审理判决的民事赔偿案,终于进入执行阶段。

  6月9日,首批55位投资者共得到了达98.85万元的赔付金额,该笔资金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大庆联谊划扣。

  9日上午10时,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交付大庆联谊被执行款的现场会上,投资者张桂茹、付增荣当场签收了3000多元赔偿款。

  “作为投资者,我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说不幸,是由于我上了虚假证券信息的当,炒股票赔了钱;说是幸运的,是由于司法的介入,我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位由于误信虚假信息炒股赔钱而获得赔偿的小投资者。”拿到3000多元赔偿款后,张桂茹眼眶湿润了。

  也许,握在张桂茹、付增荣手中的3000元现金背后,是500余名投资者3年多的辛酸维权历程。毕竟从发现被欺骗,到正式立案,百余名投资者盼了三年。

  据了解,大庆联谊民事赔偿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第一个被法院立案受理的证券民事赔偿案。更重要的是,它也是在作出判决基础上第一个执行到位的案件。

  惯例: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然而,更为尴尬的现实是,投资者的损失所涉上市公司压根赔不起,胜诉的判决书往往只是一只空文,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对参与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的847位投资者来说,苦苦等到的只是一张“白条”。2004年12月28日,ST银广夏收到《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柏松华各项损失110672.05元及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但ST银广夏立即表示,“公司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可能无力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大庆联谊案与银广夏案有所不同,前者有申银万国承担连带责任,大部分投资者应该能顺利得到赔偿,且赔偿数额不大,而银广夏案的诉讼标的高达1.81亿元,也没有帮手来为其分担。”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代理律师表示。

  资料显示,从2002年1月15日,法院对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案打开受理大门直至2004年3月,法院已经收案或受理的民事赔偿案件有大庆联谊、圣方科技、东方电子等11件。而已经开庭审理的仅6件,但除了两件和解结案外,其余已经开过庭的案件目前均没作出判决。

  链接:三年维权路

  2000年3月31日,大庆联谊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其违规事实有二:一是欺诈上市,当时申银万国为其主承销商;二是虚增利润。

  2003年3月,该案在哈尔滨中院立案。

  2003年7月29日,大庆联谊公告称,“已接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股东诉该公司民事索赔案的传票,原告共计113人,诉讼标的为312万元,以上案件采用集团诉讼方式,开庭时间为2003年8月25日。”

  2004年8月23日,大庆联谊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大庆联谊被判民事赔偿121.5万。数日后,大庆联谊案又一批投资者获赔562万元。公司表示将上诉。

  2004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大部分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在“大庆联谊及申银万国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中胜诉。(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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