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年内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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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1: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昨日上午,记者在深圳龙岗举行的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深圳将在今年制订出“循环经济”法规及相关发展规划,将在全国率先将“循环经济”纳入部门评价体系。 据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介绍,深圳资源紧较国内大中城市更显突出,“四个难以为继”使得“循环经济”发展在深圳尢显重要。据深圳“循环经济”制订专家组成员黄英娜博士后会上介绍,目前深圳正在制订的有:《深圳“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深圳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总体目标是要求用10年时间根本性改善循环经济发展状况,使循环经济成为深圳经济发展主体。街区要求建立具有回收存储功能的垃圾处理站;在政府机关方面,则要求建立循环经济评价体系,设定各单位量化评价标准。 《深圳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目前正由深圳市人大牵头制订,将以法规的形式完善深圳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据黄英娜介绍,目前国内大中城市还没有出台循环经济法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