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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枪法太差误杀外地同行 公安局赔偿2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3:46 沈阳晚报

  2002年6月8日,天水警方在平凉市设伏抓捕销售赃车嫌疑人时,因张家川县公安局侦察员张进勇枪法太“臭”,射击车轮胎时竟误将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警察陈·宝勒德巴根打死,酿成震惊全国的血案。6月9日,记者从天水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水市公安局已经向天水市政府提交了拨款报告,要求为警察的“臭枪”“埋单”。

  6月9日下午,陈·宝勒德巴根的代理律师、甘肃昱晟律师事务所周雄佩律师告诉记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已作出赔偿决定,由天水市公安局和张家川县公安局共同赔偿陈·宝勒德巴根的亲属有关损失29万余元。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天水市公安局局长张学民,他说,该局最近已向天水市政府提交了拨款报告,要求市政府拨款履行赔偿义务。据《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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