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教授泄题诱奸 女生被指有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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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3:52 信息时报 |
北京消息 前日,针对不少媒体关于“教授被指泄题诱奸考研女生”的报道,北京交通大学发表声明,称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北京交通大学新闻发言人王想平表示,学校非常重视此事。 女生曾写信给校方求情 北京交大的声明称,学校查阅了该考生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原始档案,该考生在参加北京交通大学去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中,找他人替考英语被监考人员当场查获,即被取消2004年考试资格。而该考生在今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为36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分数线。 声明提到,该考生于2005年3月16日曾给学校写信,在信中自述“第一次考研即2004年,我大病住院未能进考场”,并以研究生考试英语没有正常发挥水平等为由,恳求学校予以录取,此后还多次找学校,要求给予照顾。但北京交通大学坚持招生录取的标准。 昨晚,阿芳对学校声明中关于她作弊和写信的情况表示,这些内容为真实情况。她同时表示,将会继续向有关部门举报。另一当事人———欧阳林教授对真名被披露表示不满,以“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为由拒绝接受进一步采访。 海淀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前日当事女生拿着一些材料,到检察院举报其老师泄露国家机密,但其提供的材料不完全,现已要求阿芳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阿芳表示,她将尽快把完整材料递交给检察院。 对于此事的发生,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杨东平认为,这件事情只是个案,目前还没有什么统计数字和相关证据证明这种行为存在普遍性,也不能将此事称之为硕士招考“潜规则”的反映。 泄露国家秘密属渎职罪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刘仁文表示,该考生以教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举报是没有问题的,按《刑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分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若查实是直接给的考生,当事教授就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即使是教授存放的试题和答案被偷去,也构成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考生是否与教授发生性关系,应属于道德范畴。刘仁文说,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刑法渎职罪。 据《新京报》(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