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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居住小区首个年底建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4:11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市湖里区金山小区将成为全市首个安静居住小区,这是湖里区环保分局昨日透露的消息,据悉,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的做法在福建省尚属首次。

  湖里区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计划,金山小区将于今年年底通过验收,然后根据情况逐步在全区和全市推广。湖里区环保分局对金山小区的噪声源进行摸底后,共发现噪声源21个,包括餐饮娱乐业、商业和小作坊等,目前已被依法关停5家,整治达标11家,其余5家尚在整改中。

  据了解,为创建安静居住小区,金山小区在管理监督方面将更为严格,小区物业部门要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居民监督和投诉;各种活动要采用低噪声或减震减噪措施等。同时,还需公安、交警、工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比如控制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搬迁或治理噪声污染源等。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的《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安静居住小区考核办法(试行)》,厦门市环保局将通过媒体公布或授牌等形式对“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命名,并定期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命名将被撤销。

  安静居住小区要符合的条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安静居住小区要符合下面8大条件:

  1.小区设立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维持安静环境。

  2.变、配电设施应与居民楼分离设置,楼内其他公用设施(电梯、水泵等)采取低噪声或减震减噪措施。

  3.产生噪声的各类服务业(饮食、娱乐)噪声污染源排放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

  4.小区居民装修工程需审批,并控制作业时间,没有扰民装修。

  5.居民在室内播放音乐和演奏乐器适当控制音量。

  6.小区各类群众体育娱乐活动不影响邻里居民,禁止设高音喇叭。

  7.小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禁止农用运输车进入小区;夜间摩托车进出小区应熄火推行;有专用停车场或规范的停车位;机动车防盗装置不应扰民。

  8.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有措施防止饲养宠物产生噪声。(来源:记者 马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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