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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掳劳工集体起诉日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8:26 法制晚报

  首例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本月宣判———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本月23日,曾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北海道充当苦役,后在日本提起诉讼的刘连仁(已故)对日索赔案二审判决将在东京进行。昨日,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告诉记者,山东二战受害劳工准备向日本提起集体诉讼。

  1944年,刘连仁被抓到日本做劳工,在经历了8个月的非人生活后逃出,躲在北海道的一个山洞中,直到1958年2月才被当地猎人发现。刘连仁事件在日本引起轩然大波,但日本政府拒不承担强掳中国劳工的罪责。同年4月,在日本友好人士帮助下,刘连仁回到祖国。

  1996年3月,在日本律师团帮助下,刘连仁正式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在历时5年24次开庭后,2001年7月,东京地方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以“日本政府没有对刘连仁实施及时救护”为由,判处日本政府赔偿刘连仁2000万日元。一审宣判后,日本政府向东京高院递交上诉状,又经过12次庭审辩论,去年10月二审审结,本月23日,东京高院将进行宣判。

  “根据国际法,二战期间的战争受害者追讨战争侵害赔偿不受时效限制。案子之所以拖了这么久,关键在于日本政府不肯承认在二战期间对中国犯下的罪行。此案一旦胜诉,将突破战争索赔时效问题。”即将赴日的刘焕新说。去年8月,和刘连仁有着同样经历的刘清江等7名山东劳工以及6名劳工亲属,委托日本律师团向日本宫崎县地方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日本政府及三菱材料公司,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受害劳工律师法律援助团。“我将代表国内律师声援刘连仁案,同时将山东境内的劳工材料移交日本律师团,由他们向日本政府提起索赔诉讼。”傅强律师说。

  “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在各地伪政权的配合下,建立劳工集中营,成千上万的战俘和平民被驱赶到沦陷区的工厂、矿山等地做苦役。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日本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近4万名中国劳工被强掳至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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