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全国206个县无律师”更需忧虑的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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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0:04 红网 |
据6月11日《新京报》报道,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我国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从总体上看,律师数量仍然不足,地区分布不均衡、不合理,中西部地区律师数量短缺严重。目前,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意味着很大一部分人口的法律权利没有得到根本的保护。这一现状让人忧虑。 不错,在法治社会中,司法被视为救治社会冲突的最终、最彻底方式,而其中律师的作用又极其重要,建设一个法治的社会不能缺少律师的存在。但是,在笔者看来,若律师懂法犯法,则没有律师好过有律师!“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固然让人忧虑,但比“全国206个县无律师”更需忧虑的是什么?却是“普通百姓不懂用法”和“律师懂法犯法”! 先说“普通百姓不懂法”。尽管我国普法已经进行多年,但是,很多百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仍是觉得法院门槛太高,自己又没钱没势,法院能主持公道么?也不知道或没有钱去找律师代打官司。诚然,这几年法律教育得到相当的重视,这是值得庆幸的,但是,在我们正规的法律教育中,有一种倾向,就是偏颇地把法律教育降低为知识的普及。可见,普法的广泛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高。普法机构应当编印大量的案例,以案例来普法值得大力推广,同时,还可以利用橱窗、图片的展示来让普通百姓了解法律从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再说“律师懂法犯法”。从新闻报道中,大家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违法案件的背后也不乏律师的身影。那么,这些律师为什么会这么做,是什么力量促使一名熟谙法律的律师去违法?众所周知,律师承办法律事务很希望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能得到实现,然而,事实是,司法裁决权在法官手里,为了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律师往往会极力和法官套近乎,有的以代理人的身份介绍当事人直接跟法官私下接触,由当事人给办案法官直接行贿。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社会人社会活动的规律,律师们也不能脱离这个规律,如果一个本该胜诉的官司在自己的手里输掉了,那么律师失去的恐怕不仅是一个客户,恐怕还会失去生存的基础,何况,现实社会中拉关系之风盛行,法官的裁判过程又不很透明。 因而,大家无需过分忧虑“全国206个县无律师”,更需忧虑的是普法背后更深的社会问题.(稿源:红网)(作者:曾春光)(编辑:羊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