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见习学员基地都有补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3:1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陈筱丽实习生张雅婕)16至25周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成为职业见习学员,见习学员和职业见习基地均可申请领取生活补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青年职业见习实施细则》规定,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30%,见习基地补贴最高为每人每月80元。 学员补贴 当地最低工资的30% 凡是具有成都市户籍,年龄16至25周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大中专毕业生,均可申请成为职业见习学员。申请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名。 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将由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安排到职业见习基地职业见习,时间3至6个月。见习期间,学员和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见习期时间向见习学员发给生活补贴,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30%。 基地补贴最高每人每月80元 申报单位向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得到认定后即可成为职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要与见习学员签订见习协议书,报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见习基地补贴标准为:见习期3个月,每人每月50元;见习期4个月,每人每月60元;见习期5个月,每人每月70元;见习期6个月,每人每月80元。 补贴申领记得带齐这些材料 见习学员见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持见习结业证和身份证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补贴。 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则在见习结束后,持见习学员结业名单和见习补贴申请书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