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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公用附加费” 成都的士省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4: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何晓东实习生宁千红)记者从成都市出租车管理处了解到,从4月1日起,出管处已经停止收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目前,成都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收费标准是每辆出租车每月200元。由于出管处每月23日到月底代收下个月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3月底收缴了4月的这项费用。这笔费用将计划于本月30日前退还,按照“谁缴费就退还给谁”的原则,退款将退还给司机本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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