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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魅力(书里书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5: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周涛

  沈苇的诗歌已经写得非常好,可以这样说,看了他的诗后,你就会发现很多人写的诗其实不叫诗;而他的散文集《新疆词典》(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比他的诗更进了一步,可以说有一种传世的魅力。

  一个地区在文化上出现异峰突起式的人物,是一个历史性事件,是平凡生活的奇迹。像凡高和他的画作,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一个历史性时刻已经悄然诞生。当然,这需要慧眼识之。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胸襟和对文学全览式的把握,这种悄然诞生的时刻,很多人是看不到的。

  沈苇的写作再次验证了我的一个看法:一个作家的写作,如果没有混血———地缘与血缘的———特质,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这一点,在西方作家中表现得尤其明显。而中国的曹雪芹的写作是混血的,老舍的写作是混血的,沈从文的写作也是混血的。混血首先保证了对多元文化的接受和吸纳,可以在作家自身的才华和文化传统中,注入新的血液。而沈苇的混血,并不是纯粹血缘意义上的,他是个地道的江南人,他的混血是从江南来到新疆后,对新疆各民族文化发自内心的热爱,使自己文化的血脉里流进了异域的血。没有这种血液的流淌,要用一百个词来诗意地表达新疆,是做不到的。

  新疆经济落后,但文学创作一点也不落后。文学在新疆的发展壮大的确是一个奇迹。但它能发展到今天的高度,不是凭空的,它是新疆多元文化经过多年碰撞、交融后产生的结果。只是因为目前地理的原因和世俗文坛的因素,还不完全为外人和文学评论界认同。但这个事实已然存在。打个比方,新疆拥有中国绝大多数的高峰,懂得的人见后都会目瞪口呆,但不懂得的人依然视土丘为高峰。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山存在在那里,高耸入云,它不会因为有不懂的人而变矮,它只会使仰望者感到自己的渺小。

  文学写作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匍匐在大地上的,如一种地区性动物;一种是飞翔在天空中的,是一种天空飞鸟。匍匐式的写作比比皆是,已经泛滥成灾。它是一种流行的鼹鼠文化,它的本质是一种清宫戏式的奴才文化,没有一种凌空飞翔的感觉。而世界文化的本质是飞翔的。

  《新疆词典》有一种飞翔之美,高贵之美。沈苇用一百个新疆名词把新疆的诗意表达得非常充分,他对事物的把握准确而独到,他的语言华美。那是一种超现实而又完全概括现实的语言。现在,很多人都在以模仿的方式表达生活,而沈苇在概括生活。

  可以说,这本书是一只突然从树林里飞出的没人见过的稀世之鸟。这种稀世之鸟可能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可,但经典的东西,时间是淘洗不掉的,它的光华只会在时间的淘洗中愈加夺目。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2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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