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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特首年薪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5:09 重庆时报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10日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规定未来的行政长官,包括于今年经补选产生的新特首,在离职后就业和从事商业活动,必须接受3年的管制期。

  据悉,新行政长官的现金薪酬为每年4017100元(或每月334758元)。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建议,由2007年第三届特首任期开始,将特首薪酬调升至每年4017092元,即每月334758元,幅度达4成,并较政务司司长的薪酬水平高12.5%。委员会主席黄保欣指,新的金额总值,是将目前特首薪酬组合中的部分年假、约满酬金等改以现金支付而成,所以新安排不会对纳税人造成额外负担。至于今年产生的新特首,委员会建议继续沿用目前特首的薪酬福利架构不变,即每月薪酬244565元。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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