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露富 跌进“小姐”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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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6: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秋砚) 今年28岁的石磊曾因盗窃先后两次被判刑。出狱后,他仍与一些小混混纠集在一起。2003年年底的一天,石磊和王贤峰、陈雨、张某等4人相约到栖霞某饭店喝酒。当天中午12时许,石磊等人几杯啤酒下肚后,石磊抱怨说快过年了,却没得钱用。张某却自称以前赚了不少钱。 当石磊等人得知张某有钱后,遂产生敲诈念头。一番商量后,石磊和王贤峰、陈雨3人将喝醉的张某扶到饭店客房休息,并找来一名“小姐”送到张的房间。大约10分钟后,石磊等人拿着照相机闯入房间拍下了张某嫖娼的照片。第二天,石磊等人以有张嫖娼照片为由,向其妻敲诈1万块钱。去年11月初,石磊等3人先后落网。法院还查明,石磊等人自去年7月起,先后分6次对多名受害人实施敲诈,共获得赃款1.5万余元。 日前,3名男子被南京市栖霞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3年到5年不等徒刑。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2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