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纳6年作案13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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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9:03 东方早报 |
2000年以来,某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区域内先后查办6起出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总案值430余万元,最高个案的案值为某国有机电公司出纳员高某贪污人民币120余万元,最低案值为10万元。 出纳人员作案时间最长6年,最短时间2年。其中,4起案件中的出纳作案超过15次以上。上海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纳员虞某,1999年至2004年6年间作案138次。 值得注意的是:年轻出纳员职务犯罪突出。6起案件中20岁至30岁的有4人,占66.66%,40岁至50岁的2人,占33.34%。 据统计分析,出纳人员职务犯罪主要有七种方法:领取现金不入帐,直接贪污公款;涂改原始发票进行贪污;采用伪造审核领导人和领款报销人签名,夹带发票报销;拆东墙,补西墙填补亏空;挪用公款投资;内外勾结,合伙作案;利用职务之便,高科技犯罪。 据了解,一些出纳人员甚至挪用公款购买福利彩票或作为炒股资金。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出纳员龚某,自2000年8月至2002年1月,利用负责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先后15次将其他单位支付给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08768.5元予以挪用,赃款用于自己购买社会福利彩票进行营利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