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存款1500万逃6年被抓 一港人以“投资5万,年回报1.5万”作饵,72人上大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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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10:4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小余)投资5万元,每年就有1.5万元的高额回报,世上竟然有这样的好事?然而还是有72人经不起诱惑掉入了集资陷阱,共投资1500多万元,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日前,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香港人沈×东、广东梅县人张×珊二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在1994年至1996年间,沈×东、张×珊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在其管理的3家公司(广东银×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全×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广州天×企业集团工贸公司)推出“套期保值”业务,要求客户最少投资人民币5万元,并以每年可获得投资款的30%(亦即1.5万元)的高额回报为利诱,公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不久,3家公司中的银×公司注销,沈×东、张×珊继续将另两家公司并场经营,继续推出“套期保值”业务,共有72人与公司签订了《套期保值账户管理合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546.4多万元,事后仅返还了300多万元。到1998年底,闻到风声的沈×东,张×珊突然关闭公司之后逃匿。2004年8月、9月,公安机关经过长达6年的追捕,终于分别将两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银×公司、全×公司、天×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沈×东、张×珊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两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悉,非法吸收的1000多万元存款,并没有被追回,受害的几十名当事人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即便两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众多受害人仍然难以拿回自己的存款。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