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疫擅自离船利比亚船长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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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10:4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吴恂 陈锦春)记者昨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湛江局在对一艘来自日本的利比亚籍货轮进行检验时,发现其轮船长和轮机长都未经检疫就擅自离开。他们随即向该轮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得知该轮船长和轮机长早已于我检疫人员登轮检疫前,在悬挂检疫信号的情况下就离开了船舶。 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条:入境人员未经检疫机关许可不准擅自上下交通工具。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规定,检疫部门当场决定给予该船公司警告并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