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衣物洗涤缺标准协会鉴定遭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0:30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于殿奎)衣服被干洗后发生褪色,消费者怀疑是在干洗过程中造成的,最终由黑龙江省洗染行业协会作出有利维权的鉴定,但干洗店老板却不认可,认为其不具备法律依据。

  这件桑蚕丝男式休闲装是黄某在大商场专柜买的,5月4日送到一干洗店洗后,发现衣服有褪色及白光现象,找干洗店索赔遭到拒绝。

  为拿到索赔证据,黄某请求有关部门予以鉴定,但得到这样的回答:因目前没有关于衣物洗涤后的标准,无法对干洗后的衣服作出鉴定;如果要对衣服的干洗过程进行鉴定,必须拿同一品牌的新衣服干洗一遍才行。

  最后,黄某找到省洗染行业协会申请鉴定。协会鉴定结果为:桑蚕丝面料衣物不能在机器中同其他衣料混洗,应用网袋干洗,因为混洗易产生摩擦,使桑蚕丝表面的胶质脱落,产生白光。而且在衣服标识上也明确标有“不可氯漂”字样,即指不可用四氯乙烯洗涤。干洗店用四氯乙烯洗涤属操作错误,致使衣物掉色,出现白光。然而,干洗店老板认为省洗染行业协会不是质量监督部门,所作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

  省洗染行业协会的鉴定依据是什么?秘书长盛启顺告诉记者,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的《黑工商发2001135号文件》中,关于黑龙江省洗染业消费者争议解决办法第13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因洗染问题发生争议的,可提请有关部门鉴定,对于无法鉴定的,可由消费者协会邀请有关人员作出鉴别意见;依据鉴定或鉴别意见处理。

  干洗店老板的说法是否正确?有关法律专家认为,虽然行业协会不像某些职能部门那样具有强制性,但在目前相关法规尚存空白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协会的鉴定结果是有效的。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