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岂能大过“国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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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高君波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公布今年一季度无磷洗衣粉质量市场调查结果,有10个品牌洗衣粉产品不达标。其中就有宝洁公司生产的“汰渍”净白去渍无磷洗衣粉的样品去污力不达标。但是,针对这个调查结果,宝洁中国公司对外事务部经理张群翔表示,汰渍净白去渍无磷洗衣粉是合格产品,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的公布结果有误。宝洁用的是企业标准,并认为该标准更符合消费者的洗衣环境和对洗衣去污力要求的实际情况(《京华时报》6月10日)。 不可否认,宝洁公司作为国际知名的洗化企业,其产品的质量已经得到中国消费者的认可。但是,作为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企业,面对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竟然以自己的“企业标准”来认定“国家标准”有误,岂不是一个“国际玩笑”? 企业从保证质量的角度考虑,在制定企业标准的时候,也许对一些指标的制定会高于国家标准,但在国家标准面前,企业标准应该是位于从属地位。宝洁公司这种以下位标准否定上位标准,用企业标准否定国家标准的行为,实质上是明显地藐视“国法”。 不管是国际知名企业也好,是信得过产品也罢,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毕竟,任何企业的“家法”都不可能大于“国法”!(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