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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股田制在新疆悄然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17 乌鲁木齐晚报

  股田制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农民以有限的土地经营权和劳动力作价入股,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和生产资料作价入股,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的一种模式。

  昌吉昌润蔬菜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近年从鲜食葡萄的销售中感到,只要有好的葡萄,不愁卖不到好价钱,但是农民粗放的种植模式,很难生产出高标准的商品葡萄。

  今年初,这家公司率先与农民实行股田制经营,企业按照双方确定的价格收购葡萄,每亩销售款在扣除农民1000元、企业1200元股本金后,双方再按照入股比例分红。入股的农户吴月新说:“企业投入化肥、农药和技术等,我们不仅从中得到了实惠,而且葡萄价格比往年还高一点。”

  今年,新疆已有越来越多的龙头企业,开始尝试与农户实行股田制经营,以求双方收益的最大化。:(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卉子

  (来源: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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