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野生猕猴 三罪犯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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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2:3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安徽农民沈国章等3人为牟取私利,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猕猴,当贩运到贵新公路新寨出口处时,被警方查获。近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沈国章、陈治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年,谭泽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时对3人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安徽省辛利县农民沈国章在都匀市一些农民的手中非法收购野生猕猴12只,同月3日晚上,他打电话给在凯里市从事出租车营运的被告人陈治华,要其帮忙拉一车“山货”到广西桂林。陈治华听到运费高达1300元后,就满口答应并叫合伙跑运输的谭泽平一同连夜来到都匀。沈国章将盖好的猕猴装上了陈治华的车,开始上路运往广西。当车行至贵新公路途中时,沈国章叫停车并打开掩盖猕猴的编织袋,让猕猴透气。陈治华、谭泽平发现是猕猴后,不愿意再拉。沈国章央求“帮忙拉到南丹”,当车行驶到新寨出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者:杨杰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