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痛失生育能力 花季少女两告肇事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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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2:35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王兵 通讯员 胡龙)因被鉴定为6级伤残,一名少女昨日告上汉阳区法院,向肇事司机讨要后期治疗费。 2003年10月11日凌晨,18岁的余萍打的行至汉阳王家湾时,的士左后轮突然爆胎。的哥换胎时,因四周没有路灯,便要求余萍下车举一下打火机。就在这时,一辆货车轰然驶来,将余萍抵在两车中间,致其下身大出血。经送附近医院抢救,余萍诊断为会阴撕裂、骨盆骨折等。 由于货车司机是酒后驾车,且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交警认定他负主要责任。而的哥遇到故障时,没有将车移至马路边,也未设置明显标识,应承担次要责任。余萍因为站在道路上防碍交通,同样要负次要责任。 因协商赔偿未果,余萍将两名司机告上汉阳区法院。去年4月,法院判决“余萍的各项损失暂为20万元,其中货车司机赔偿七成,的士司机赔偿二成,剩余由余萍负责。” 今年,余萍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6级伤残,后期治疗费需6.5万元,她遂再上法院。据悉,余萍没有结婚,却已失去生育能力,此项伤害引起的后果尚无法预计。她昨日表示,不排除三上法庭的可能性。(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