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个缓刑少年的自尊 社区矫正仪式在家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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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2:40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晓宁 通讯员周国平)为了保护一个缓刑少年的自尊心,日前,江岸区法院、司法局的相关领导来到他家,悄悄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社区矫正移交仪式。 去年12月,17岁的高二学生小磊(化名)因为误会与学校门卫发生争执,推搡中一拳将门卫打成重伤。今年3月小磊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江岸区法院“妈妈法官”吴培彬了解到小磊在校一贯表现良好,案发后主动道歉且赔偿了门卫的全部医药费,取得了门卫的谅解。本着挽救的目的,法院于今年5月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江岸区司法局了解此事后,决定接小磊回社区矫正。了解到小磊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而且案发后,一直畏惧到人多的地方去。公检法司各部门一致决定取消这个本应在法院进行的移交仪式,并破例在其家中办理社区矫正手续。 日前,在小磊家里,吴培彬庭长宣读了社区矫正告知书,将小磊移交给了江岸区司法局。该局副局长侯锦玲则拿出了专门为他制定的矫正计划。(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