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编小区拾荒"游击队" 物业公司有了专职拾荒者(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4:41 水母网 | ||
来自安徽的小蒋与一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签有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物业公司将小区内部分区域的垃圾分捡工作承包给他,分捡后废品处理权归他,所得收益作为其工资和劳务费用,而小蒋要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所产生的效益中上缴部分费用给公司。合同书上还规定,作为物业公司聘任的员工,拾荒收旧工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跨区经营,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另外,拾荒收旧工人工作时要统一着物业公司发放的服装,着装整洁,行为文明规范。 记者了解到,实施收费管理后,市区许多物业公司都与拾荒者签有协议,而且作为外聘员工规范管理。 原籍河南周口的小黄,与小蒋在同一个小区拾荒。小黄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就在这个小区拾荒,但由于那时缺乏统一管理,拾荒者成分复杂,行动混乱,居民对他们也不信任,轻易不会让他们上门收旧。规范管理后,居民卖废品也放心了,有的甚至打开草厦子让他们直接进去清收废品。 小黄所在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具有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再利用等方面的资质,具备了垃圾分捡等方面的经营资格。他们要求拾荒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暂住证和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治安证明,办理填报登记手续后,作为公司聘用的生活垃圾分捡员培训上岗。他说,曾经在其管理的一所小区内,一户居民的孩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次家长不在家,孩子把家里所有的大宗电器都廉价卖给了小区内的收旧者。家长知情后,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物业公司。公司立刻找到了收旧者,为居民挽回了经济损失。据悉,该公司正式上岗的生活垃圾分捡员已近40人,分布在所辖的6个小区内。 在物业公司的联系下,来自安徽亳州的小韩10日刚刚从一所学校中收到了一些废旧书刊。小韩说,物业公司平时经常帮助他们联系一些处理废品的业务。如果他们请假,公司还会将其缴纳的管理费按比例退还。该物业公司的做法还吸引了外地一些单位前来学习,吉林长春的一家物业公司来此取经后,加强对了拾荒者的管理,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然而,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和规范,在对拾荒者的管理当中,每个物业公司的做法并不一致,有一些物业公司甚至存在“只收不管”和“重收轻管”现象。一名物业公司负责人说,在对小区内从事以赢利为目的活动纳入管理时,一定要依法进行,而且不能重收轻管。不仅要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而且管理者也要自律。 责任编辑:邱雁(来源:威海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