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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4:49 信息时报 |
问:夫妻双方原来共同拥有一套商品房,后来离婚了,房子要转到一个人的名下,这种情况下要不要缴税?怎么缴? 答:这要看房屋转给其中一位是属于房产分割还是房产交易。如果是一方给另一方补贴,然后把房子转让出来,中间有资金出入的,属于房产交易。凡是属于房产交易的,都要缴税。至于怎么计税,要看房子的购买时间。 个人所得税方面:购买时间主要参考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或契税申报表任一种文书上面所署交易时间来确定。房子的转让时间则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上面所记载的时间为准。如果是个人自用5年以上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按转让房产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方面:按照现行新规定确定如何征收营业税。 问:个人转让自有房产应到哪里缴纳税款? 答:由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负责代征广州市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二手房”交易和拍卖房地产等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堤围防护费等(不包括坐落在芳村区、开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开发区和从化市、增城市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