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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条件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57 今晚报

  本报讯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天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放宽,2003年1月1日以后市中心城区拆迁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自今年3月15日开始向拆迁中低收入家庭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以来,受到群众热烈欢迎,目前已有1023户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到了购房资格证明。为使更多的拆迁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根据目前房源状况,市政府决定2003年1月1日以后市中心城区拆迁、年收入在42000元以下、平房拆迁补偿费低于10万元或楼房低于18万元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工作从6月13日开始,申请人可向被拆迁房屋坐落区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已公布的办理程序和销售政策不变。

  目前本市已经推出5片47.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分别为瑞景居住区“秋瑞家园”和“康馨佳苑”、华苑居住区“天华里”、丽苑居住区“彩丽园”、东丽区“城市阳光”。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在2900元至3400元左右。获得资格证明的家庭可任意购买其中任何项目的住房。

  (李贤 刘英潮 王楠坤 吴梅 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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