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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有想法快上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7:28 兰州晨报

  义务植树有想法快上网 《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网络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为适应当前实际情况,日前省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了《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并将其全文近日在甘肃省政府法制网站上刊登,以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如果您对此有积极的建议或看法请登录该网站(网址:http∶//www.gsfzb.gov.cn/),发表高见。

  据悉,经过征求各方意见,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后,该条例将从明年植树节时,即2006年3月12日施行,我省于1984年3月3日颁布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将同时废止。11岁儿童也应义务植树

  年满11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1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都应参加义务植树;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为应当完成植树任务的适龄公民。各级政府要将义务植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

  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绿化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可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植树造林,建设义务植树基地,林权归基地建设者所有。矿、林场、铁路、公路以及大中型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义务植树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鼓励个人投资绿化开发

  对义务植树营造公益林经验收合格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或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给予技术指导、资金扶持;对完成规划绿化任务的义务植树基地,兴办种植、养殖、加工、旅游等其他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等扶持政策。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或合伙参与绿化开发,认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植纪念树、纪念林,从事生态建设。个体户也得植树

  每年清明节后第一周为“甘肃植树周”,每个适龄公民每年应当完成一定数量的植树、种草任务,具体标准由各地拟定。有植树种草任务的单位,不得免除植树义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个体工商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组织自谋职业者及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等参加义务植树劳动。

  承包租赁宜林荒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折抵其植树义务,单位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的,可以折抵其植树义务。公民不植树可处罚

  单位不组织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又拒不缴纳绿化费的,由绿化机构处以应缴绿化费数额二至三倍的罚款。适龄公民无故不行植树义务的,未按时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次年补植完成或者收缴绿化费,逾期不补植又不缴纳绿化费的,可并处以绿化费二至三倍的罚款。对盗伐、滥伐、毁坏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更改义务植树总体规划、调减绿化任务的,弄虚作假、贪污挪用义务植树资金的要严处。(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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