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律所将取消市属区属的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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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21:12 法制晚报 |
7月起管理体制要调整——— 本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7月1日起,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将取消市属和区县属的类别划分。 今后,各律师事务所主体地位、执业领域、政府的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一律平等,在法律服务市场平等竞争;同时,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再以市属、区县属律师事务所的划分为依据,对律师事务所行使管理权。 今后对律师事务所按属地原则确立行政管理关系并实行动态管理,将会员服务和管理职能移交市律师协会。 作者:冯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