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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签合同办展位个人落下好处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21:12 法制晚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将公司的业务变为自己的私下交易,与对方签订合同后侵吞业务款的顾振华被海淀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

  2003年3月,顾振华在担任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展览业务三部副经理期间,利用负责承办展览业务的职务便利,以本单位的名义与福建华菱商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美国拉斯维加斯旅游用品展览会展位搭建合同,为该公司搭建8个展位。被告人顾振华以本单位的名义又与远大国际展览公司达成口头协议,为该公司在同一展览中搭建4个展位。

  同年3月19日至31日间,被告人顾振华向单位请假,私自到美国,利用本单位在美国存放的展具为上述两家公司搭建了展位。

  期间,被告人顾振华将福建华菱商展有限公司支付的搭建费人民币120947.6元和远大国际展览公司支付的搭建费人民币54780元,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占为己有。

  作者: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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