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职老赖”不可当老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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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0:26 红网 |
海口市705名“公职老赖”拖欠信用社734笔贷款,共计2000多万元。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后,海口市委、市政府于4月5日发出通知,决定对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还清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停职、扣薪处理。(新华社6月13日报道) 其实,这种“公职老赖”决非海口所独有,在其他一些地方也都有这种情况存在,有的欠单位的钱不还,有的则欠银行、信用社的钱不还,成了名副其实的“赖账一族”。对于这些人人们只是习惯于督促,而没有“狠手腕”和“铁规定”,使得一些人拿着法律当儿戏.值得人们关注的是,不仅一般国家公职人员成为“赖账一族”,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做法也难以让人恭维。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国家的钱用来给亲友或家属做生意,有的则搞什么入股投资,借公家之“鸡”生自家之“蛋”,赚得的钱流入个人腰包,亏了的是国家的,这种赖账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恶果不可估量。不仅仅是腐败问题,而且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 如何化解这一社会困局?欠账还钱天经地义,这没有什么好商量的,如果硬要“欠账不还”,就要启动法律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拘留的拘留,甚至判刑,只有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才能使欠账的“死结”得以缓解。否则,满足于喊口号,习惯于当“老好人”,“公职老赖”就会越来越多。(稿源:红网)(作者:李红军)(编辑:羊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