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咋成了“ 非法套用公积金”的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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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0:26 红网 |
据6月10日《检察日报》报道,6月9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等罪名,将张桂华、张明强等10名非法帮助他人套取公积金者依法提起公诉,从而在南京拉开了一场严厉惩治利用虚假证明材料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战役。报道还透露了此案的突破口:今年1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在该市的报纸上出现了不少帮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这一非正常情况明显不符合常规”。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契约和税票提取公积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犯罪嫌疑人非法套取公积金的首要环节却是:通过一二十家广告公司在报纸上刊登速提公积金等内容的广告,吸引部分不具备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但又想提前提取的职工。随后与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商谈价格,再伪造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完税凭证等虚假资料并提供给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最后按所提公积金数额收取10%至20%不等的好处费。 看看,报纸广告在套用公积金案件中充当了一个多么重要的角色!或许,有关刊登广告的媒体会找出些“把关不严”之类冠冕堂皇的俗套理由来搪塞,可现在报纸之于广告不仅是“有奶便是娘”,更是“抢到奶便是本事”的问题。于是,对于送上门的广告,哪里还谈什么筛选、把关呢?于是,能从报纸上看到铺天盖地的违法医药广告,色情声讯台引诱少年的广告,号称一夜致富却把人生生拖入商业陷阱的广告,看到帮助别人非法套用公积金的广告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人们看过报纸广告购买虚假药品上当受骗的时候,当小孩子按照报纸广告上的号码拨通色情声讯电话的时候,当不法分子通过报纸广告做着非法套用公积金生意的时候,报纸的广告便成了这一切丑恶交易的帮凶! 有广告权的媒体,当在社会公信和追求效益之间作出权衡,且莫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稿源:红网)(作者:杜冰)(编辑:羊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