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治个小病,她丢了“半个丈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1:03 时代商报

  核心提示

  郝莉是沈城某研究院的工程师,因丈夫刘亦偶然遭遇的一次医疗事故而踏上了医疗维权的漫漫长途,至此已经两年,丈夫的医疗官司有了终审判决,而她自己也成长为一名医疗纠纷的“专家”。对于两年来的感受,郝莉用了“遭罪”两个字形容。

  两年的“遭罪”终于换来了沈阳市中法于6月3日做出的终审判决,“刘亦的身体损害应由患者本人与第七医院承担同等责任”,第七医院赔偿刘亦共计52650.27元,内含精神抚慰金10861.5元。而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于2月6日做出的判决中,赔偿数额是66742.63元。

  事故发生后,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只有一句话:“我们尊重法律的判决。”【生活拐点】一位民警从药疹到艰难保命

  刘亦是沈城的一名民警,从警20余年从未请过病假。

  2002年12月30日,刘亦因服感冒药起皮疹且逐渐增多并伴有奇痒,遂就近去沈阳市第七医院就医。内科教授接诊未记病历,回报化验单结果尿蛋白2+,告知没事。皮肤科教授接诊后在病历上标注了“荨麻疹”,并给予百为坦治疗。中午时刘亦服百为坦1粒后上班;第二天早腹痛,因无医嘱又继续服百为坦1粒后上班,当晚感觉尿便不通。晚10点30分再去市七院急诊,导出约250毫升血尿。急诊医生又给开了一张空白化验单,让回家等尿里没血再来化验,没做任何救治,也未记病历。刘亦回家后连续出现血尿及疼痛,于1月1日凌晨2点30分去中国医大二院急诊就诊。

  在中国医大二院,刘亦紧急办理了入院手续。此后刘亦病情急剧发展,血尿待查,泌尿系统感染;继发性血小板紫癜;泌尿系统结石不除外;阴茎体肿大,皮肤水肿。后经中国医大二院骨科、传染科、理疗科、皮肤科和普外科会诊后,给予抗过敏、抗炎对症治疗,治疗期间曾4次向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

  虽然在中国医大二院医护人员的努力下,刘亦保住了命,但他原本健康的身体却被摧毁,近一年时间不能正常工作,即使现在已经上班工作,但药物的接续治疗并没有中断。现在刘亦的腹部神经经常隐隐作痛,他一直在医大二院治痛门诊治疗。最让他和妻子难以忍受的是,他的生殖器官惨遭“毁容”,性功能出现缺陷。

  丈夫刘亦的不幸遭遇,作为妻子的郝莉都看在眼里。在刘亦病情好转后,郝莉也随即于2003年3月踏上了医疗维权的漫漫长路。【维权多艰】三次迥然不同的医疗鉴定

  打医疗事故官司,医疗事故鉴定当然是要做的。刘亦的病情转危为安后共进行了3次鉴定,但是却出现了迥然不同的3个结果。

  一、市医学会:不属于医疗事故2003年8月28日,沈阳市医学会对刘亦与第七医院医疗事故争议进行鉴定,其结论是“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对此,郝莉表示了最大的愤怒。“在刘亦的病历中从未提到过‘风团’,但在鉴定书中却出现了‘患者出现风团’字样。在鉴定书中居然还提到,‘医方未书写急诊病历……与疾病发展无因果关系’。”郝莉的气愤不无道理,“未书写病历意味着没有任何治疗抢救措施,危重病人得不到救治,怎能与疾病发展无因果关系呢?”

  而且,刘亦对于市医学会鉴定组成员的组成也提出异议,因此,刘亦向省医学会申请了第二次鉴定。

  二、省医学会: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2004年6月22日,辽宁省医学会对刘亦与第七医院医疗事故争议进行鉴定,其结论是“本例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负责”。

  省医学会鉴定组的分析意见是,诊断错误,在医方提供的病志上无证明荨麻疹的依据;治疗上按说明书百为坦不是该病的主要适应症;刘亦在第二次出现血尿过程中及时抢救与治疗无据可查。对此,郝莉的评价是比较客观公正。

  三、中华医学会: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市七院因不服省医学会鉴定结果,向中华医学会申请第三次鉴定。2004年12月3日,中华医学会对刘亦与第七医院医疗事故争议进行鉴定,其结论是“本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中华医学会鉴定组的分析意见是,在药物治疗上应用百为坦无原则错误,但处理不够充分,对患者已有肾脏损害的情况未予重视,未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个体化地选用其适当剂量;医方的上述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程度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患者皮肤、肾脏、外生殖器等损害,部分后期症状也不能排除与百为坦的罕见药物不良反应有关。

  郝莉不禁又困惑了,这百为坦说明书不良反应的列举共12个系统计96项,占据了绝大部分的页面,怎么就成了罕见的不良反应了呢?

  对于此次鉴定,郝莉将其称为“和稀泥”,“医疗事故的等级提高了,可医院承担的责任却变得轻微了”。【苦涩胜利】一场医疗维权的艰辛与困惑

  2005年6月3日,沈阳市中法在审理后认定:刘亦自身的病情和特殊体质是引起其病变发展的原因之一,但其前往医院医治的疾病,药物过敏反应正是应引起第七医院谨慎注意并依据有关医疗规范、程序规则进行医疗处理的情况,从该院的诊疗过程看,第七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增加了刘亦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使刘亦现有疾病与原本病情处于不相同的危险状态。

  之所以出现这个判决,是因为刘亦和七院都对和平区法院于今年2月6日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满意。

  郝莉因为丈夫的病情原因站到了医疗维权的第一线。虽然沈阳市中法做出了要求七院承担50%责任的终审判决,但这依然没能阻挡郝莉继续申诉的脚步,“我现在打这个官司越来越自信,而且也在这个过程中学习了许多知识,从和平区法院初审时的七院承担不明确的相应民事责任到现在的50%责任,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小的胜利。”

  “胜利”是苦涩的。两年来的刘亦没有停止遭罪,6月初因腹部神经的疼痛而不得不服用了吗啡。昨天,刘亦还在郝莉的陪同下到中国医大二院对腹部做磁共振进行检查,医大二院的专家建议刘亦到北京的医院进行治疗,预计费用在20万元左右。

  (文中刘亦为化名)时代商报记者陈铁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