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土葬钱来定政策成了“摇钱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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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2:24 舜网-济南日报 |
在黑龙江省林口县农村有一件怪事:村民去世后,不会被要求必须对尸体火化。等村民土葬完毕,再来收钱,如果不交钱,那才会被强制起尸。林口县有关部门的这一“变通”国家土葬政策的做法不仅令农民几近愤怒,也让他们苦不堪言。 有关领导头脑“活” 林口县里坟包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所辖四区和六市县。今年春天记者来到这里采访,便听说林口县有着非常特殊的“景观”。 在去林口县采访时,记者发现了该县的“特殊景观”:在高速公路两旁,随处可见大大小小凸起的坟包;在一些农民的耕地里,也不时有土坟耸起。 该县的农民告诉记者,这些“特殊景观”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而是多年遗留下来的。这里的农民说,特殊景观的形成,当然有着特殊的原因:县里有关部门领导的头脑很“活”,把国家的火葬政策变成了赚钱工具。所以在县里有关部门的默许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搞土葬。 交钱就可土葬成了县里的“政策” 林口县五林镇孔街村村民赵德隆已经75岁了。他告诉记者,在林口县,交了钱就可以土葬已经成了县里不成文的“政策”。他老伴是2004年年末去世的,也是土葬。当时镇里要向他家收3000元钱,也不说是什么名目。后来他托人说情才免去了1000元。赵德隆说,像这样的收费是不给开收据的。 五林镇姚亮村村民赵德斌说,他父亲是三年前去世的,他家也是托人说情最后交了2000元钱,这2000元钱交得稀里糊涂,也不知国家允不允许收。 县里要求不是必须火化而是必须交费 村民李树有在当地村民心中是个懂事理的人。他告诉记者,多年来,林口县一直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推行火化尸体的政策,目的就是默许群众搞土葬,然后再收钱,这样就可以有一大笔非法收入。 朱家镇新丰村村民宋健富说,县里的殡葬政策很不明朗,多年来,根本没有告知群众死人后必须火化,倒是向死者家属收费成了“规矩”。他说,现在老百姓的观念早就转变了,对火化一事也早就接受了。可是县里要求的不是必须火化,而是必须交费。这笔钱确实害苦了老百姓,现在有些人家死人都死不起了。 县民政局长:这种做法确实脱离了实际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林口县民政局。民政局长董惠波说,县里向百姓收取的费用是“保证金”,即家属保证死者尸体必须火化的钱。如果死人后,家属没有将死者尸体火化,县殡葬执法大队就会强制起尸,这钱就用于强制起尸和火化。 对于交了钱就不强制起尸的做法,县民政局副局长乔正明解释说,由于经费紧张和工作难度大,每年需要起尸的太多,根本起不过来。 多年来,林口县为什么不向群众明确国家的火化政策,而是先默许土葬,然后再收费呢?董惠波承认,林口县的做法确实有点脱离了实际,这是他们工作疏忽造成的。他还表示,从今年开始,县里将全部取消“保证金”收费,严格按国家政策办事。(程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