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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楼盘退订情况将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2:55 京华时报

  作者: 潘澄清来源: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认购书签订后,7日内未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将被视为退订行为。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6月15日起,预售项目的退房、退订情况将在网上公示,市建委将借此严控各种炒房行为。

  针对5月11日七部委推出稳定房价的八条新政,市建委下发了加强住房交易管理通知。通知指出,6月1日前,开发企业与认购人已签订认购书,若网上公示的楼盘表仍显示房屋为“可销售”状态,买卖双方就必须在网上补签认购书或者直接进行网上签约。开发商与认购人签订认购书后,7日内未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可被视为退订行为。

  6月15日起,开发商的退房、退订情况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进行公示。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加强对同一预售项目交易情况监控。“如果某个楼盘因项目本身问题造成退订率很高,消费者可能就不会买。”

  退订率公示还将对炒房起到一定遏制作用。因为当开发商和消费者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上网后,网上显示该楼号为“已出售”,开发商无法一房多卖,从中牟取利益;消费者也无法将房价炒高后,再转卖他人。

  此外,市建委还将在房屋权属登记上控制炒房行为,即不允许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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