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即将实施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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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4:29 山西日报 | ||||||||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省范围内凡是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都可以在门诊、住院部的科室查阅一本蓝皮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本新的价格目录中实行了全国统一的3966项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共有规范后的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3790项。全省凡向社会开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执行。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必须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允许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10%以内向下浮动。同时,对国家《项目规范
亮点一: 改变了价格管理形式,改进了价格管理方法。在价格管理形式上,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消了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在价格管理方法上,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价,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患者合理分流,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医疗服务价格,假设一类级别的价格基数为100,二类则下降15%,三类下降35%。举个例子,如果你在一类医院某项医疗服务项目要交费100元的话,那么在二类医院同样的项目只需交85元,在三类则只交65元就可以了。同时,还将提高一些出诊费。如享受国家特别津贴的专家出诊费由10元提高到40元,省内优秀专家由10元升到20元,主任专家则从7元升到了10元。 亮点二: 规范了医疗服务项目,制定了部分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编码控制,无编码的不准收费。根据成本测算,制定了由于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的应用而产生的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了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中与国家《项目规范》中项目内涵界定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常用的、基本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周期短、频率较快、费用负担较重,如尿毒症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保持不变;适当提高了技术劳务性价格以及中医和民族医诊类价格;手术类和麻醉类价格也做了小幅上调。 亮点三: 降低了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取消了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对核磁、CT、彩超、核医学、自动生化检查系列、直线加速器放疗、X刀、体外震波碎石等项目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下调,如普通CT由每个部位180元降为120元;螺旋CT由每个部位270元降为180元;核磁共振由每个部位800元降为550元。降价幅度平均为30%左右。取消了生命体征检测费、电子血压计检测费、查询化验结果及费用的磁卡费,CT、核磁规定以外加收的胶片费等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亮点四: 严格控制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后,对符合临床应用准入条件,未列入《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省一级审批。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将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省物价局将会同省卫生厅组织经济专家、相关临床学科专家等进行联合论证审定。 亮点五: 进一步明确了对下岗职工就医的优惠政策。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后,下岗职工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可免收门诊诊疗费;做CT、核磁、彩色多普勒等大型设备检查时,可减免10%;住院治疗的患者,床位费可减免5%—10%;手术治疗的患者,手术麻醉费减免10%;女性因怀孕而进行检查时,免收产前检查费。为了“标本兼治”,全省将“双管齐下”,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今年,全省县以上医疗机构100%都必须参加省市组织的药品招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及部分用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如抗肿瘤、心脑血管用药必须100%纳入药品招标规定。近期,国家发改委将大幅度降低22种药品价格,我省也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大幅度降低26种化学药品价格;同时,按照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我省规定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要降到40%,二级医疗机构要降到45%。确保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的顺利实施是让患者不再发出“看病难、看病贵”感慨的关键。在这方面,首先还是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继续健全患者费用清单制度、医疗病历记录和收费清单审核制度等;其次要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增强透明度,只要是医疗机构没有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再有就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密切关注出台后的价格动态,更要常抓不懈,切实保证所有患者“有病看得起,有药吃得起”。本报记者郭丹(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