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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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4:4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许志峰、李丽辉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下发《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根据这两个通知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两项规定将有效减轻投资者的税收负担,被市场理解为重大利好。长远而言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6月14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