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工作者职业行为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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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5: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安莉报道:中国记协和中宣部新闻局今天在京召开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座谈会。座谈会结合近期社会关注的某报摄影记者蹲水坑拍摄骑车人摔倒的照片等几起典型案例,围绕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新闻记者在采访中要起示范作用等问题进行讨论。 中宣部新闻局、经济日报、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中国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的负责同志先后发言。 大家认为,当前新闻界正在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召开这次座谈会十分必要,很有针对性。当前,记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备受采访对象和全社会的关注。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忧人民之所忧,乐人民之所乐。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无论个人行为还是职业行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必须严格自律,完善人格品质,以优良的作风垂范于社会,把社会责任心、社会公德心和职业精神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履行新闻工作者的使命。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徐心华在总结发言中说,新闻界要旗帜鲜明地倡导职业道德,要在社会上起示范作用。我们一方面要弘扬表彰一批优秀的新闻记者,另一方面,要对新闻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批评教育,不能含糊。希望通过这次讨论,进一步促进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4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