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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乱得离谱(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6: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乱得离谱(图)
  新乡市外国语小学巧立名目收取“资助费”、喝水费、管理费等,学生家长叫苦连天记者调查发现,新乡市教育局对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投诉之热线记录

  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

  被投诉对象:新乡市外国语小学

  5月11日,省“政风行风热线”(0371-65777777)在本报开通。从这天开始,反映和投诉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的电话和信件接连不断。5月11日当天,张先生反映,其孩子在新乡市外国语小学入学时就已交过6年共1.2万元的借读费,现在学校又强迫交纳每年200元的借读费,不交就不让孩子继续上学。

  5月17日,胡先生反映,新乡市外国语小学除了已收取两年6000元的赞助费外,又强迫学生每年补交400元的赞助费。此外,还巧立名目收取学生的教辅费、喝水费、特长班费等。

  5月30日,刘女士反映,其女儿在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上一年级,入学时已经一次性交纳了6年的借读费9000元,现在学校又强迫补交5年的借读费1500元。老师天天威胁孩子,如果家长不交,就不让孩子入少先队,并将不交钱的孩子都集中到一个班,孩子天天回家哭闹。向新乡市教育局反映,也没有人管。

  5月30日,读者李先生反映,新乡市教育局设立的举报教育乱收费的电话难打,好容易打通了,一听是反映外国语小学乱收费的问题就挂掉,教育局根本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

  在此期间,“政风行风热线”还收到了40多名学生家长联名写来的投诉信。

  记者统计了一下,从5月11日“政风行风热线”开通之日起至6月10日,“政风行风热线”共收到新乡市学生和家长反映新乡市教育系统乱收费的投诉和反映30多条,占全省反映教育乱收费数量的三分之一。而对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的投诉和反映占了投诉和反映新乡市教育乱收费的一半以上。

  调查之家长反映

  为了孩子忍气吞声交费

  采访对象:部分学生家长

  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收取赞助费,借读费在公办小学才存在,而且仅为100多元/学期/生。新乡市外国语小学到底收取的是什么费用?6月11日至6月13日,记者来到新乡市对外国语小学的20多位学生和家长进行了调查。

  张先生说,其孩子是2002年入学新乡市外国语小学,走读生,现上小学三年级。按照2002年该校的收费标准,一年1250元的费用,他按规定交纳了3年的费用,共计3750元。今年5月初,他们交纳后3年的费用时,该校又强行让其每年补交300元的费用,共计900元。“逾期不缴,学校将视为自动转学,下学期开学将不再考虑,学校将安排插班生就读。”张先生只好又补交了900元钱。

  李女士说,孩子现正在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上二年级,日托生,按照该校去年的招生简章,每生每年交纳2000元的费用,她一次性交纳了6年的费用12000元。今年5月初,学校又让学生家长再每年补交400元的费用,5年共2000元,逾期不交,就将孩子调到其他班级,或让孩子转学。李女士无奈,为了孩子,忍气吞声补交了2000元。

  王先生说,他家孩子是周托,现正在上二年级,按照当年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他交纳了两年的费用计6000元。现在学校又让每年补交400元的费用,5年补交2000元。王先生尽管觉得补得不合理,但仍暂时补交了一年的费用400元。

  马先生反映,他家孩子今年准备上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一年级,周托,该校要求每生每年交纳3600元的费用,6年共21600元,要一次交清。

  金先生说,他家孩子是去年到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上学的,走读生,他一次性交纳了6年的费用共9000元。现在,学校又要求其再补交5年的费用1500元。金先生说,我一次交纳了6年的费用,等于和学校签订了6年的合同。现在学校毁约提价,这怎么能说得通呢?

  采访中,学生和家长们除了反映学校中途提高收费标准外,还反映该校除了和其他学校一样收取的杂费、书作费、上机费外,还擅自收取喝水费、教辅费、管理费、特长班费和服装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一名学生家长拿出4套校服让记者看:“孩子才上二年级,仅仅4个学期,就一学期一套校服,发一套得交一次钱。这哪里是学校,简直成了裁缝店。”

  家长们每年交纳的动辄上千元、数千元的“进门费”和补交的到底是什么费用呢?记者从家长们提供的部分票据上看到,新乡市外国语小学收费使用的是“河南省行政事业收费基金专用票据”,收费内容一栏写着“公办民助费”。新乡市外国语小学是不是公办民助学校?学校从每个学生身上收取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公办民助费”和其他的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是否进行了公示?

  调查之学校说法

  ”家长交费都是自愿的”

  采访对象:新乡市外国语小学

  6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乡外国语小学采访。在学校大门内的公示栏内,记者看到了该校“2005年上半年收费标准”的公示,但是这张只有杂志大的白纸上只公示了“杂费70元、电教代办费12元、作业本费10元”,其他的收费一概没有公示。

  在校长办公室,校长郭晓华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校2000年改制为公办民助学校,没有社会资金注入,收费有了政策优惠。这样集中学生家长的钱,让有条件的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质量。

  该校收费是否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核准的收费标准呢?郭校长拿出了一份新乡市物价局、新乡市教委(后改称新乡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新价费字【2001】58号文件。记者注意到,这只是一份学校改制为公办民助后收费的请示文件,并不是收费的批准文件。据悉,虽然没有得到批复和收费许可,但该校一直是按照这个请示文件来收费。

  今年为什么要再次提高收费标准,有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或批复?郭校长说,近年来学校投入大,学校承受的经济压力大。郭校长“提高收费”的理由在《新乡市外国语小学关于调整公办民助费的通知》上讲得十分清楚。

  《新乡市外国语小学关于调整公办民助费的通知》摘抄如下:近几年,我们先后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配置。今年又斥资320万元建成了数字化校园网,所有教学班全部实现了多媒体教学。与此同时,又使学校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资金的严重短缺又制约着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仅每年用于数字化校园网的运行和维护就要占去大量的资金。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校环境和进一步加强对宿舍的管理,学校近期还将为每个教学班和宿舍安装空调,并选聘一批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生活教师队伍中去。然而,我校与同类学校相比,收费标准远远低于兄弟学校。因此,我校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9月起,调整公办民助费标准,望各位家长予以理解和支持。

  这份通知上显示,除生活费标准、日托和周托生的管理费调高外,新生入学的公办民助费和已入学的公办民助费都有大幅提高:2005年新一年级的公办民助费,走读生由去年的每生每年1500元调整到2200元,日托生由2000元调整到3000元,周托生由3000元调整到3600元。已在校学生,2000年至2004年入校的学生(即现在的一至五年级)走读生每年提高300元,日托和周托每年提高400元。

  郭校长说,学校一开始条件并不好,现在条件好多了。他打比方说,这就像坐火车,一开始坐的是硬座,换乘了软卧,那就得付软卧的钱。而且提高后的标准也没有超过【2001】58号文件请示的标准,学校一研究就定下来了,也不用给谁请示。家长交这些钱,包括一次性交纳6年的公办民助费,都是自愿的。

  家长是自愿交纳的吗?部分学生家长说,“不交行吗,你们看看学校的《通知》上是咋写的?”记者在新乡市外国语小学的《通知》中最后一栏看到:交费时间为5月8日至5月31日,逾期不缴,视为自动转学,下学期开学不再考虑,学校将安排插班生入班就读。

  记者为新乡市外国语小学算了笔账:从在校的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都按最低标准计算,该校补收部分就有162万元,一年级新入校的学生一次交纳的公办民助费按6年的最低标准计算也是660万元。

  调查之乱收费幕后

  新乡市教育局监管不力

  采访对象:新乡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必须有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和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公办民助学校的收费一学期一收,不得一次性收取,而且从今年5月底起,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收费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及投诉电话都要在校园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而这些规定,对新乡市外国语小学而说,为何都成了一纸空文呢?

  据悉,新乡市外国语小学是新乡市教育局直接领导的市属小学,是河南省教委(现为教育厅)批准的一所公办民助学校。按照河南省纠正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豫纠组【2005】3号文件《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工作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教监【2005】234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规定,新乡市教育局是新乡市外国语小学的主管部门。作为监管部门的新乡市教育局都做了些什么呢?

  “别提他们了,给他们反映又惹了一肚子气。”几位学生家长如是说。

  几个学生家长说,他们曾多次通过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此事。不久前,他们再次就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乱收费的事情去向新乡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反映。一位同志接待时说,这个事他们知道,外国语小学的费用收得合理,与其他学校相比,还收得少呢!

  几位学生家长问其“贵姓”。这位同志说,“问我姓什么有啥意思呢?如果你们要求退还,我可以现在给你们打电话让他们退还,但是,学校要给你们的孩子调班,调到没有多媒体的班里。”

  果真如此吗?6月13日上午,记者在新乡市向阳路以学生家长的名义给新乡市教育局有关部门(0373-3519003)打电话,说是反映新乡市外国语小学收费的问题。电话中,一位不愿说自己姓名的男同志说:“外国语小学的事我们知道,他们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有收费许可证,而且收费也没有超过规定的标准。”

  随后,记者来到新乡市教育局,并亮明身份采访。刚才接电话的一位主任此时却说,外国语小学的收费标准他们已和新乡市发改委向上级部门请示了,但没有拿到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接到学生家长们的反映后,他们在5月下旬就已责令外国语小学暂停收取学生们补交的费用。他说这话时,记者手中仍拿着该校6月份继续向学生家长乱收费的部分收据。

  对记者提问的“外国语小学收费为什么不公示”、“服装费、特长班费、喝水费等算不算乱收费”等,那位主任回答:“我们还没有接到学生家长们这方面的反映。”

  对于该校顶风违规违纪,并且一次性收取几年的费用,教育部门为什么不进行查处?那位主任说,“那钱是学生家长们自愿交的”。记者李敬欣余勇

  (注:为防止学生受到不公正待遇,本文涉及的学生家长全是化名)

  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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