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乱改燃气设施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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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40 扬子晚报 |
本报讯7月1日起,燃气用户如果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将受到处罚。《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将于下月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就贯彻实施该《条例》,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近期我省要对瓶装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给予经营许可或者设置站点,已经进入的也要重新审核许可。于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