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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8:22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13日电(记者潘清)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3日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这是中国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第二家通过方案的企业。

  紫江企业13日召开了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共有182名股东及授权代表参加现场会议,代表股份数为886,659,899股,其中代表流通股份数为46,549,786股。另外,共有17,710名流通股东进行了网络投票,代表股份数为281,008,488股。统计显示,共有1,167,668,387股股份进行了投票,投票比例为81.27%,其中1,092,219,384股投了赞成票,赞成票比例为93.54%。

  总计有327,558,274股流通股进行了投票,投票率达到54.9%。其中,252,109,271股投了赞成票,赞成票比例达到76.97%。

  与另外几家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相似,紫江企业也采用了“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具体实施方案是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支付3股,支付完成后企业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此外,拥有紫江企业实际控制权的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还携手3家关联股东作出额外承诺:获得流通权4年内,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获得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的1年内,通过上证所挂牌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3.08元,这个价格相当于试点开始前30天紫江企业股票平均价格的1.1倍。由于紫江企业股本结构中流通股比例比较高,按照每10股支付3股的比例,非流通股要拿出手中所持有股票的21.3%作为对价进行支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峰透露,非流通股股东表示这已经是其承受的“底线”。

  为紫江企业此次改革担任保荐机构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邱伟表示,按照每10股支付3股的比例计算,紫江企业的合理股价范围应为3.25元至3.77元之间,这表明补偿方案对流通股股东的价值提升非常明显。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已经成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否获得通过的关键因素。紫江企业改革方案获得了较高比例的赞成票,表明流通股股东对其补偿方案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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