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设施成本可纳入排污费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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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01 南方日报 |
环保部门将出台电厂脱硫鼓励措施 脱硫设施成本可纳入排污费返还 本报讯(记者/杜舜)夏日用电最高峰即将到来,环保标准与解决电力紧张各项措施是否冲突?昨日下午,环保部门专门召开广州发电行业燃油发电机组脱硫技术交流会,多家脱硫技术企业利用此机会,纷纷向与会发电企业抛出绣球,争取这个上亿元的市场。 据了解,今年5月份,为了破解环保与广州电力紧缺,必须顶峰发电的冲突,环保部门已经要求56家排放二氧化硫重点企业年内必须安装脱硫设备。其中一些企业以“没有技术”为由不愿意上脱硫设备。 为此,广州市环保部门专门邀请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广州华浩能源工程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等五家脱硫技术企业向发电企业讲解各自的脱硫技术。 据介绍,一台1万千瓦的发电机组采用国内的技术和设备只需要70-80万元。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不会规定发电企业具体采用何种技术。该负责人还透露,企业安装脱硫设施的费用可以纳入环保排污费返还之列,目前环保部门即将开始2006年排污费返还的立项工作,有关企业可以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