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费农信社代收 车船主可在任何营业网点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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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0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廖奕文 通讯员/张淑玲)市民缴交车辆税收可免受排队之苦了!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东莞全市范围内的车辆税收,将一律由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代收,原来收取税费的地税部门将只负责登记及核定,交警部门进行电子把关。此次列入由农信社代收的税费包括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及核定征收的车辆营运税费。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上述税费将按年征收,一次性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车船主可在东莞农信社各镇区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缴交相关税费。 该人士强调,部分按相关规定免征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或申请免征车辆营运税费的车辆,车主或有关单位必须每年到车辆所属的镇(区)地税分局办理相关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按照新的缴纳流程显示:应税车辆首先经过地税部门登记或审核处理,然后持机动车行驶证或复印件到市农信社缴交有关车辆税费,交完税费之后,农信社将打印《东莞市车辆税费扣缴清单》作为车主的税款收取凭证,“若有需要,车主也可凭此清单到车辆所属镇(区)的地税分局换开《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实行新征收方式后,应税车辆将实行先完税后年审的办法,车主可按规定缴纳车辆税费或办理免税手续后,再直接到交警支队办理车辆年审,原来的纸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年度车辆完税证明》和《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年度车辆免税证明》将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