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他欲捐器官赎罪》追踪 判死缓 仍想捐器官赎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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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0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在法庭上欲捐献器官为自己赎罪的青年毒犯(本报曾报道)陈昶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得到法院判决结果后,陈昶通过他的代理律师向媒体表示,希望有单位或个人接收他的器官,了却他的赎罪愿望。 昨日上午,陈昶的代理律师找到记者,称陈昶在获知法庭判决后,当即表示,自己还有机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赎罪的机会还有,希望律师为他联系需要器官的单位和个人,帮助实现自己的愿望,同时表示将虚心接受改造。陈昶今年22岁,纳雍县人,在去年因贩毒500多克被抓获。今年5月份,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他提出要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以为自己赎罪。 作者:罗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