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依法处理中山西路聚众堵塞破坏交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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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2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昨日,市区中山西路发生一起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事件,公安机关对不听劝导、教育,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数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带离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疏通道路交通、维护现场秩序,至下午6时15分,市区交通恢复正常。 6月13日上午7时半许,大约有十几辆残疾人车集中到中山西路孝闻街口,全部停放在人行道上,车主在车上静坐等候。至8时30分许,先后有50余辆残疾人车聚集到该地,交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劝说,疏导交通。8时35分许,其中十几名“残的”车主站到了中山西路孝闻街口路中央,致使过往车辆无法通行,并立刻造成交通阻塞。10时20分许,部分“残的”车主开始拦截、打砸公交车,并将809路公交车司机余某打伤,同时造成该路段交通全部瘫痪,影响近3000辆机动车辆通行,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11时许,又有部分“残的”车主在卖鱼路、孝闻街口故意掀翻无证残疾人车辆,制造事端,致使交通阻塞进一步扩大。至下午2时许,仍有200余辆残疾人车滞留在中山西路上。 事件发生后,群众强烈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市政府会议和市领导指示精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织相关警力对该事件进行依法处理,将数名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人员依法带离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至下午6时15分,市区交通恢复正常。公安机关认为,在此事件中,个别残疾人车车主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抗拒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告诫,公民依法行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地进行。 编后 拦截车辆、堵塞交通,还打伤他人,发生在中山西路的破坏交通秩序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公安部门对此依法作出处理,是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必要之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支持。 法律是国家最高利益、社会整体利益、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守法是公民的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有些人即使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地来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作为公民应该也必须做到的。采取拦截、打砸车辆,聚众堵塞要道、破坏交通秩序的行为,就是触犯了法律。这样做,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对这一点,无论是谁都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