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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权益受侵咋维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2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严红霞)为职工维权是企业工会主席的基本职责,但工会主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又该如何得到保护呢?镇海区总工会建立的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资金为他们撑起了保护伞,两年来已有5名工会主席从中受益。

  为支持基层工会主席大胆开展工作,并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2003年5月,镇海区专门拨出10万元资金,建立了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资金。保障办法规定,基层工会主席在履行工会职责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遭受不公正待遇、经济上受到较大损失的,可以申请补助。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为职工维权时受到打击报复而失业的,给予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6个月的资助;二是因患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超过5000元或因遭受天灾人祸生活发生困难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补助;三是遭他人诽谤、打击报复或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将予以免费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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