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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蒸发” 众孩子就学有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00 南方日报

  开发商承诺“蒸发” 众孩子就学有难

  政府部门:办好入户手续便能确定业主子女的入学资格

  本报记者 欧雅琴 郭文君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适龄儿童报名入学的时候,各个学校的报名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在大多数父母已经顺利地帮孩子报名、交纳学费、准备学习用品之时,新城中心区稻花村业主郭小姐还在为孩子无处念书而忧心忡忡。这是由于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投资兴建的阳光中心小学被区政府接管,开发商原先许下的“业主子女可以无条件入读”的承诺成了泡影,每次经过与小区仅几步之远的阳光中心小学,郭小姐说都会深深地叹息。

  和郭小姐有同样烦恼的还有新城中心区另外几个小区的100多名业主,近半年来,他们为子女的入学问题一直在四处奔波。

  业主苦恼

  苦恼1 孩子没有地方上学

  自从2002年原东莞市城市中心区行政及社会事务移交给南城区管理后,新城中心区一些业主关于孩子上学难的烦恼就没有停止过。

  每年一到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的时候,稻花村与菊香苑的业主就要面对这样的问题:孩子没有本地户籍,无法顺利入读阳光教育中心(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

  家住稻花村的郭小姐告诉记者,数年前,在新城中心购房的业主都得到发展商的承诺——“购房者可优先入读附近的阳光中心小学”。2002年前,业主的子女也确实能顺利入读阳光教育中心。但是自从2002年新城中心区移交后,业主就开始不停地为子女上学问题与有关方面进行交涉。

  去年,郭小姐曾与其他业主一起反映过该问题。当时南城区政府表示“只要有房产证,子女就可入读阳光中心小学”,最后业主子女的入学问题也顺利解决。但是今年1月,进入阳光中心小学就读的条件又变成了“必须入户才能上学”,没有入户,孩子只能到其他学校读书。郭小姐对此表示不解,现在实行的是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离家远了,又要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了。”

  在致南城区的一封信中,业主们向政府表示“恳请尽快落实我们子女就读阳光中心小学事宜,不要让我们为此事永无休止地担忧下去”,并且用黑体字注明“希望政府就今后本区业主子女就读阳光中心小学作出明确的规定和书面文件”。

  此外,记者在一份“被拒绝就读阳光中心小学”的签名册上还看到,约有100名业主签了名,其中近4成拥有房产证。多数签名业主的子女出生年份为1998年、1999年,也有部分业主的子女出生年份为2003年、2004年。

  此外,部分业主还向记者反映,“精英名都”这一新建楼盘的业主仅凭购房合同,其子女就可以无条件入读阳光中心小学。“精英名都在南城车站附近,离城市中心很远,他们的孩子都可以上阳光中心小学,反倒是自己小区的业主子女要入户以后才能就读?”一些业主十分不解。

  苦恼2 为拿房产证借钱还贷

  “我所住的一栋房,大约有6成的业主面临这样的情况。”家住稻花村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很多业主为了孩子读书问题忧心忡忡,纷纷在上访信上签名。“每年签名的人都不一样,去年上访的有五六十人,今年更多。”

  李小姐有2个孩子,大儿子正准备考中学,因为没有房产证,只能考南城中学,小儿子目前准备上阳光中心小学,但是“只能按照借读生的收费标准入学”。供房与子女教育的双重压力,使得李小姐承受不了:“房款还有20多万元没有付清,现在又要按照借读生标准收费。”

  “为了孩子顺利入学,我们这几个小区的还贷率是最高的——因为稻花村小区的房产证必须在完全付完房款后才能拿到。”张小姐告诉记者,去年南城区政府表示,要拥有房产证才能入读阳光教育中心,业主们于是纷纷凑齐余款办理房产证。有的业主原来是分20年付清余款的,现在无处筹款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千方百计借到钱拿了房产证,又要花1万多元入户,对我们这些工薪家庭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很多业主表示,当时购买新城中心区房产时,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小区配套了阳光教育中心,包括东莞高级中学、阳光中学、阳光中心小学、阳光幼儿园等,均是当地优质学校。“其实稻花村的房子条件不是太好,我们之所以在这里买房,看中的就是教学条件。现在孩子入学又成了难题,我们都有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李小姐说:“听说开发商解散了,我们都联系不上他们。”

  苦恼3 小区移交后难觅发展商

  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是不是真的解散了呢?公司负责人周建子称,目前公司的所有资产都交归市财政局统管,目前正在处理一些收尾工作,等处理好后,再到工商局去注销。记者从东莞市建设局房管科了解到,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目前还是存在的,但不久后将被注销,而阳光中心小学确实已被移交至南城区政府管理。

  据了解,在1997年签署的《大力开办东莞阳光小学的(阳光中心小学曾用名)协议》中,合同双方——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与东莞市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表示,阳光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在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已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和就近入学的莞城户籍的学生。而在2002年7月29日东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的决定中,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的建制已经被取消,阳光中心小学从当年9月开始移交南城区管理,其教育经费开始由南城区负责。

  对于发展商作出的“住户子女可优先、优惠入读阳光教育中心”的承诺,有业内人士表示,当时发展商数量众多,一旦小区移交后,业主想找出当时作出承诺的发展商也比较困难。

  政府部门

  按户籍入学是国家政策

  南城区文教办表示,义务教育阶段按户籍就近入学是国家的政策,他们也是按政策办事。对这百余名业主反映的问题,政府的态度是只要拥有房产证并入户的业主,其子女就可以优先就读阳光教育中心。文教办刘主任认为,办好入户手续是唯一能确定业主子女入学资格的方式。“有的业主可能存在多处房产,或者购房后转租,没有户籍的话,怎么证明房子是你的?怎么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的?只有户籍才能说明入学资格。”

  教育局基教科何科长告诉记者,就近入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户口所在地分学区进入学校就读。当时教育局曾经对中心区住户进行过登记备案,对相关业主的房产证或者是购房合同进行了登记,对2002年9月以前购房的,业主属于莞城户籍;对2002年9月以后购房的,由南城区政府管理。

  刘主任还称,由于阳光小学仅有200个学位,学位有限。早在今年1月,政府已经下达通知,由当地居委会张贴在小区内,催促业主尽快将有关手续办齐,从1月下达通知到6月,业主应该有比较充分的准备。

  这份通知称:“在新城区辖区内购有房产,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和入户的业主子女(含供楼部分),应于2005年6月30日前以新城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说明未能办理入户的原因,经审核确认,在阳光小学学位许可的情况下方可招收。”

  刘主任表示,当时中心区移交时确实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政府体谅业主的难处,往年业主上访后入读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是因为政府考虑到中心区移交时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酌情进行了处理,但是这个问题不能年年这样解决,业主们必须尽快办好入户手续。

  “我听说当时中心区还未移交时,一些开发商为了卖楼,对业主作出了一些诺言,造成混乱。对于这些混乱,政府是尽量理顺。”刘主任称,因为开发商的客观因素不能办好入户手续的业主,可先登记备案,他们将对登记的业主进行资格审查,在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帮助解决其子女的入学问题。

  据了解,在2002年阳光小学移交后,南城区政府每年投入的教育经费高达五六百万元,其他的教育投入更多。其教学质量得到认可后,南城区很多家长都希望适龄子女入读这所学校,但是因为学位紧张不能得到满足。

  至于业主提出的精英名都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刘主任称,精英名都是政府联合办学单位,与城市中心区业主的问题没有可比性。

  图:

  小区学校被政府接管后,一些业主的孩子被拦在阳光中心小学的门外。 本报记者 何建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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