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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倒车碾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中山讯

  (记者王锋 通讯员钟荐轩)交通肇事后,非但不救治伤者,反而倒车碾压。近日,司机陈某被中山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据指控,2004年8月21日凌晨2时许,司机陈某驾车,由中山市西区彩虹桥往人民大桥方向行驶,途经中山一路君华酒店附近路段时,将同向行驶的一名摩托车司机叶某撞倒在地。撞人后,陈某先下车查看,发现叶某躺在汽车右侧前后轮之间,不省人事。陈某害怕叶某还没有死亡,给自己带来医药费负担,为逃避责任,陈某乘着夜深之机,残忍地将车倒回,在伤者身上碾压过去,致使叶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驾车逃逸。3天后,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悉,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检察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认为,陈某所犯的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故意杀人罪!他撞倒人后,故意倒车压人,主观上存在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叶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的犯罪要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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