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得赔偿恨交警 行凶伤人蹲大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2:53 桂龙新闻网

  认为处理事故的交警未能替父亲追得交通事故赔偿款,便挥刀砍伤交警,日前,这名鲁莽男子被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被害人医药费等26623.74元。

  行凶男子名叫杨天能,是柳州市一家医院的医师,2004年,杨父因交通事故受伤,由柳州市柳南交警大队民警(被害人)覃某负责处理该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后,杨天能的父亲一直未得到肇事者的赔偿,杨天能便迁怒交警覃某,2004年8月11日9时30分许,杨天能来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二楼,手持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斧头冲进事故组办公室,从背后朝覃某头部及肩部、手部连砍数斧,后当场被办公室其他民警阻止并抓获。覃某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黎品玉 冯东梅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