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多面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3:07 信息时报 |
卧槽马 6月10日这一天,在中国的一南一北,同时发生了两起严重的灾难性事故,一下子夺去了百多名无辜人民的生命,令人痛心疾首。随着事件调查的逐渐深入,事故原因也开始慢慢明晰起来。从目前披露出的情况来看,如果说黑龙江沙兰镇的洪灾说是天灾的话,那么,发生在汕头的那场火灾则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人祸。 发生在中午时分,楼高仅仅四层,一场火竟能造成31人死于非命,对于这个结果,恐怕很多人都想不通。但是,如果知道了如下一系列离奇古怪的事后,恐怕也就不难明白了:一个原本是办公楼,竟可以在根本不经过消防检查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为宾馆,而且连基本的消防设施都欠缺,竟也在政府眼皮底下存在了10年之久;早已禁止在大型公共场所使用的易燃有毒材料,在这里大量使用;尤为令人愤慨的是,那利欲熏心的黑心老板,为了掩盖其见不得人的勾当,竟然阻止员工报警,在事故不可收拾时,先自脱逃,连通知一下楼上住客都不肯做,置百多名住客于死地。 从这种种情形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前因到后果,都算得上是彻头彻尾的人祸。即使最后的原因还有待调查,但从初步披露出的情况来看,也至少可以看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违法经营、监管严重失位、经营者丧尽天良。而这些问题,全是人为的因素。如果这些问题中,只要有一个环节解决好了,绝对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可以说,透过这场火灾,让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人祸是多么地可怕,它们吞噬起人民的生命来,一点也不比天灾弱。汕头华南宾馆可以称得上人祸的活标本。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对于天灾人祸,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处置措施,那就是天灾须防,人祸必追。尤其是对于人祸,必须让那些致祸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因为,不如此,无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不如此,无以告慰冤死的亡灵,不如此,无以震慑那些无视安全和他人生命的责任人。(来源:信息时报) |